话题介绍:
11月29日,深圳福田警方将百余名嫖客卖淫女游街示众,涉黄人员身着黄衣,面带口罩。警方不仅当众宣布处罚决定,还分别读出他们的姓名、出生日期和籍贯,现场有上千人围观。12月1日,上海律师姚建国向全国人大提交了一封公开信,就涉黄示众事件提出质疑,此事也引起了社会公众的广泛争议。
支持者认为,卖淫嫖娼是一种违法行为,属于治安案件,而非刑事犯罪,依照我国有关法律,警方有对涉嫌卖淫嫖娼等违法行为作出处理处罚的权利。涉黄示众是正当依法行事,并没有违背法律程序;能让嫖客和卖淫女警醒自己的行为,对大众也能起到警示、震慑的作用;公安机关公开处理或逮捕违法嫌疑人,这一行政行为并不是非法的,不能说这种惩罚方式侵犯隐私权。
反对者认为,这种惩罚方式早已被现代社会抛弃,即便是违法犯罪人员,法律也没有剥夺他们的人格尊严,更何况深圳警方“公开处理”的不过是一些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普通公民;对未经审查、未经审判的犯罪嫌疑人公开处理,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公权对私权的侵犯,显然违背了法律程序。另外,将涉黄人员示众除了起到羞辱当事人的作用外,并无任何积极的效果,反而会使当事人陷于绝望而自暴自弃,甚至蓄意报复社会。
观众参与:
一、从现在开始您有两种场外参与方式发表您的观点
1、 可以拨打投票热线电话96005800(山东省内市话收费);
2、 编辑短信:1 好 2 不好,移动用户发送到0868866008,联通用户发送到8118668,小灵通用户发送到10868668
(只要投票,就有机会参与节目现场抽奖,奖品为名牌电视机)。
二、如果您愿意亲临节目现场,作为嘉宾参加现场直播,请拨打报名电话0531-82925596,或者发E-mail:qlkj@qltv.com.cn留下您的有效联系方式,我们会跟您联系。非常感谢您对我们节目的支持!
三、博客地址:http://blog.sina.com.cn/m/qlkj。欢迎您到博客上与我们一起讨论!
11月29日,深圳福田警方将百余名嫖客卖淫女游街示众,涉黄人员身着黄衣,面带口罩。警方不仅当众宣布处罚决定,还分别读出他们的姓名、出生日期和籍贯,现场有上千人围观。12月1日,上海律师姚建国向全国人大提交了一封公开信,就涉黄示众事件提出质疑,此事也引起了社会公众的广泛争议。
支持者认为,卖淫嫖娼是一种违法行为,属于治安案件,而非刑事犯罪,依照我国有关法律,警方有对涉嫌卖淫嫖娼等违法行为作出处理处罚的权利。涉黄示众是正当依法行事,并没有违背法律程序;能让嫖客和卖淫女警醒自己的行为,对大众也能起到警示、震慑的作用;公安机关公开处理或逮捕违法嫌疑人,这一行政行为并不是非法的,不能说这种惩罚方式侵犯隐私权。
反对者认为,这种惩罚方式早已被现代社会抛弃,即便是违法犯罪人员,法律也没有剥夺他们的人格尊严,更何况深圳警方“公开处理”的不过是一些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普通公民;对未经审查、未经审判的犯罪嫌疑人公开处理,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公权对私权的侵犯,显然违背了法律程序。另外,将涉黄人员示众除了起到羞辱当事人的作用外,并无任何积极的效果,反而会使当事人陷于绝望而自暴自弃,甚至蓄意报复社会。
观众参与:
一、从现在开始您有两种场外参与方式发表您的观点
1、 可以拨打投票热线电话96005800(山东省内市话收费);
2、 编辑短信:1 好 2 不好,移动用户发送到0868866008,联通用户发送到8118668,小灵通用户发送到10868668
(只要投票,就有机会参与节目现场抽奖,奖品为名牌电视机)。
二、如果您愿意亲临节目现场,作为嘉宾参加现场直播,请拨打报名电话0531-82925596,或者发E-mail:qlkj@qltv.com.cn留下您的有效联系方式,我们会跟您联系。非常感谢您对我们节目的支持!
三、博客地址:http://blog.sina.com.cn/m/qlkj。欢迎您到博客上与我们一起讨论!
陈凤祁